吉隆坡商品交易所(KLCE)成立于1980年7月,并于1980年10月推出首项期货交易合约,即毛棕榈油(Crude
Palm Oil)期货交易。
毛棕榈油期货交易:以公开叫价方式进行,以每宗(Lot)25吨作为计价单位。
棕榈油期货交割月份:限于在12个月内的交替月份,但包括现月份及其后的五个连续月份。
最后交易日:在该月15日,或前一个交易日。
交易限价:除了现月份期货的交易,其它月份的期货,其交易价格在任何一天的波动,每吨不能超过或低于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的马币(M$)50。不过当现月以后的三个月的闭市结算价都达到“限价”时,限价”可依下例条规扩张:
第一天 马币(M$)50/吨;第二天马币(M$)75/吨;第三天
马币(M$)100/吨;第四天
没有限制;第五天 回至马币(M$)50/吨的基本限价。
品质及交割地:品质优良,具有商业价值,散装且不经漂白的马来西亚毛棕榈油,任由卖者选择而放置于下例任何一个经指定的港口油糟设施:北海、巴生港口及巴西古当(Pasir
Gudang)。在被输入港口油糟设施的棕榈油,其脂肪酸(Free
Fatty Acid)的含量以油分子量为准,不超过4%,而输出港口油糟设施的则不能超过5%。至于水份及杂质则不可超过0.25%。
我国目前进行棕榈油期货交易的只有海南中商期货交易所。国内棕榈油的现货进口标准与吉隆坡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合约的标准基本一样,完全符合马来西亚的官方标准。
毛棕榈油进口的产品规格主要为脂肪酸(FFA)不超过5%,水份及杂质不超过0.5%。棕榈油的套期保值方面,国内企业基本没有,原因之一是吉隆坡商品交易所(KLCE)棕榈油价格的波动幅度很大,规律性不强,达不到保值的目的,因此,国内企业棕榈油的期货交易投机性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