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注册 入网指南 广告服务 网站建设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热点关注: 2002年度我国棉花产购销形势
您当前的位置:行业知识>>菜籽油国家标准
 
 

菜籽油GB 1535-86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销售、调拨、储存、加工和出口的商品菜籽油。

  1 技术要求

  菜籽油必须具有下列特征:

  1.1 折光指数(20℃):1.4720一1.4770。

  1.2 比重(20/4℃):0.9180— 0.9250。

  2 质量标准

  2.1 分级指标见下表。

等级 指标 项目

一级

二级

色泽(罗维朋比色计1英寸槽)≤

黄35红4

黄35红7

气味、滋味

具有大豆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酸价(mgKOH/g) ≤

1.0

4.0

水分及挥发物,% ≤

0.10

0.20

杂质 ≤

0.10

0.20

加热试验(280℃)

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油色允许变深,但不得变黑,允许有微量析出物

含皂量% ≤

0.03

  2.2 大豆油的国家牌价以二级为标准.

  2.3 各级大豆油中均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2.4 没有罗维朋比色计的地方,由省统一制订标准样品,对照检验。

  2.5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检验方法

  大豆油样品的扦取和各项指标的检验,按照 GB 5490— 5539— 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执行。

  4 包装、运输和储存

  大豆油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级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检验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哈俊山、林贤明。

  国家标准局1986-05-06发布 1987-04-01实施

 

 关闭窗口



天下粮仓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服务热线:010-64820056
E-mail:service@cofeed.com